新個稅納稅比例是多少?怎么扣除?
2554瀏覽2019-01-02
個人所得稅有如下兩種計算方式,根據個人所得來源區分:
一、個人所得稅(綜合所得適用)
個人所得稅=應納稅所得額*稅率 – 速算扣除數
全年應納稅所得額=居民個人取得綜合所得以每一納稅年度收入額 – 六萬元 – 專項扣除、專項附加扣除和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
全年應納稅所得額的稅率(%)如下:
1、不超過36000元的,3%
2、超過36000元至144000元的部分,10%
3、超過144000元至300000元的部分,20%
4、超過300000元至420000元的部分,25%
5、超過420000元至660000元的部分,30%
6、超過660000元至960000元的部分,35%
7、超過960000元的部分,45%
二、個人所得稅(經營所得適用)
個人所得稅=應納稅所得額*稅率 – 速算扣除數
全年應納稅所得額是指依照個稅法第六條的規定,以每一納稅年度的收入總額減除成本、費用以及損失后的余額。
全年應納稅所得額稅率(%)如下:
1、不超過30000元的,5%
2、超過30000元至90000元的部分,10%
3、超過90000元至300000元的部分,20%
4、超過300000元至500000元的部分,30%
5、超過500000元的部分,35%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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